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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和解不起诉的适用范围
释义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情形: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
    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综上所述,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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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7: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