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 |
释义 |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一、特征: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 二、权利: 1、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三、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于职守,勤勉尽两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3、按照职权范围和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5、保守工作秘密; 6、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学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公司的财务管理; 7、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意义: 1.法定代表人是建立法人制度的内在要求。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其本身不具有自然状态上的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只有通过自然人才能得以体现和实施,自然人代表法人的行为最终由法人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鉴于此,客观上就要求在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一种法律制度,以协调解决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实现法人的意志。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建立解决了法人的意志如何通过自然人实施的问题。 2.法定代表人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不仅能够对外代表商事主体行使职权,而且也是商事主体内部的最高行政首长,全面负责商事主体的经营管理,同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商事主体,对内是最高行政首长,有利于理清责任,实现权责统一。 3.法定代表人是维护投资者利益,贯彻投资者意志的重要保障。现代商事主体制度要求,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商事主体的经营管理,而应当通过选派管理人员,将投资者的意志在商事主体中贯彻执行,即使作为公司权力机构的股东会的决议,也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所领导的公司管理机构予以执行。同时,法定代表人因直接掌管着商事主体,如果不履行忠实义务,往往会给投资者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因此,法定代表人在维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变更情形: 1、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2、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3、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 六、变更程序: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7、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七、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9、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10、指定委托书。 11、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法人登记(包括公司登记,下同)中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第六条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法定代表人有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企业登记机关检举。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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