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监视居住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释义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人身自由限制和行为监视。监视居住决定由法院或检察院作出,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监视居住的人需遵守离开住所需报告和不干扰证人作证等规定。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指定居所,对无固定住处的人为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分析
    一、监视居住期限规定是什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遵过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无固定居所的,不得离开指定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接到传讯时准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在哪里
    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由此可知,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居所”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
    对于监视居住,这也是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一般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那么司法机关可以对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这种措施。确定监视居住期限的时候,也要注意法律中规定最长为6个月,也就是最后确定的期限是不能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
    结语
    监视居住是一种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对其行为进行监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在执行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或指定居所,不得会见他人,准时到案接受传讯,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监视居住的场所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具体取决于其是否有固定住处。在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司法机关必须遵守法定期限,并确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宜 居 环 境 第六十五条 国家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开发,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4 4: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