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是否需要重新确认辩护意愿?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辩护人有权申请撤回辩护,但必须遵守法律程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辩护人有权申请撤换。 第九十四条 辩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换: (一)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二)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被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五条 辩护人申请撤回辩护的,应当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说明理由。法庭经审查认为合理的,裁定准许撤回辩护。辩护人撤回辩护后,应当及时通知被告人,并向法庭交还相关材料。 第一百零六条 辩护人撤回辩护的,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或者指定其他辩护人,也可以在法庭指定的期限内请指定的辩护人。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或者指定其他辩护人,也可以在法庭指定的期限内请指定的辩护人,但必须遵守法律程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