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售楼广告内容未兑现属于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售楼广告是商品房交易中常见的销售手段,其对买方决策和房屋价格具有重大影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广告内容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 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售楼广告中的承诺未兑现,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售楼广告中的承诺未兑现可能构成欺诈行为。在广告中,开发商通常会承诺各种优惠、设施和服务,以吸引购房者。如果这些承诺未能履行,购房者可能会受到经济损失和失望。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规,如果开发商故意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广告,未兑现承诺可能被视为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或解除合同。然而,具体的判断需要考虑广告内容、购房合同以及当地法律规定等因素。建议受影响的购房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售楼广告内容未兑现属于违约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广告中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对购房者的决策和价格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如果开发商故意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广告,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赔偿或解除合同。建议受影响的购房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