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单位不给减员的后果 |
释义 | 离职后,原单位不给减员是违法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保未减员可能发生的后果有: 第一社保未减员导致社保欠费。第二,离任社保未减员会导致新单位不能处理增员,不能持续缴纳社保。第三医保欠费不能使用,医疗费用全部由自己承当。第四,赋闲生育保险不能运用,第五影响买房买车。 若职工离任,单位未做社保减员,职工能够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能够向原单位追缴已漏缴的社保费用,并要求原单位及时处理,转出各项社保关系的手续,给职工造成的损失,职工有权请求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进行补偿。 被单位开除的后果 被单位开除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要区分在何种单位被开除,如果在公司被开除不是触犯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一般对以后不会有什么很大的影响,而且不会被记入人事档案。但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只能要求工资,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被无过错性辞退的,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被公司违法辞退的,则可以要求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 公司不给工资条的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工资条),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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