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国内捐卵市场尚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卵源比较混乱,准父母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那些中介组织所进行的买卖卵子活动已构成犯罪,相关医疗机构也属非法行医。 法律依据: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非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 (二)实施代孕技术的; (三)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 (四)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 (五)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六)经指定技术评估机构检查技术质量不合格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