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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病医疗扣除年度怎么填?
释义
    法律分析:1.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 选择扣除年度之后选择大病医疗;
    3. 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需填写本人信息、扣除年度及医疗信息;
    4. 个人信息可修改,无误后直接点击下一步,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
    5. 填写大病医疗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关系:可下拉选择本人、配偶、子、女。若选择配偶、子或女需选择患者姓名,添加方式与“选择子女”方式相同。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若子女已满18周岁,则不可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6. 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将能下载相关金额并扣除。自行申报,提交的相关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注意事项:不可以在预扣预缴的时候扣除,只能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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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