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的医疗保险,生病死亡,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因为医疗保险与死亡保险是不同的保险种类,保险责任不同。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赔付因为生病或者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包括:普通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死亡保险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死亡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二条 霍乱、鼠疫等甲类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部支付。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暴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人民政府拨专款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