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在内部开展业务,在外部代表公司。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代表公司就各项业务事项发表意见或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定;除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具体事项由董事会决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