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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爷爷的宅基地,孙子能否继续使用?
释义
    农村宅基地不可继承,只能继承房屋使用权。继承人需符合条件,经批准后方可继承房屋及宅基地。不符合条件者可卖给本村其他符合条件者,否则房屋不能改建扩建,待不可居住时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法律分析
    农村爷爷的宅基地,孙子不能继承盖房子。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拓展延伸
    农村宅基地继承权:孙子是否能够继续享有使用权?
    根据我国《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是可以传承给后代的。对于农村爷爷的宅基地,孙子在爷爷去世后可以继续享有使用权。然而,具体的继承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需要遵循当地相关政策和法规。通常情况下,孙子需要在法定继承顺序中位于爷爷之后,同时满足法定继承的条件。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孙子可以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宅基地的继承权和使用权。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我国《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是可以传承给后代的。对于农村爷爷的宅基地,孙子在爷爷去世后可以继续享有使用权。具体继承程序和要求因地区而异,需遵循当地政策法规。通常情况下,孙子需满足法定继承条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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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