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塔吊证已备案于工地,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安监局说明情况并取消备案。塔吊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天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使用人员也需具备相应资格。 法律分析 塔吊证已备案于工地,可以随身携带身份证前往安监局说明情况并撤销备案。塔吊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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