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第一,以认可离婚的机关或适用程序为标准,协议离婚分为行政协议离婚和诉讼协议离婚。 ①行政协议离婚是经过行政程序办理的协雄离婚,其中的行政机关包括户籍机关(如日本、蒙古的情况)、民事机关(如墨西哥的情况)、其他行政机关(如丹麦、挪威的情况①)。 ②诉讼协议离婚是由法院通过审判程序办理的协议离婚。它又分作两种情况: 其一,当事人的离婚协议须经法院审批(如法国的情况); 其二,当事人的离婚协议须经法院裁决(如奥地利的情况)。 第二,以达成合意的方式为标推,协议离婚又可以分为三类: ①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离婚。即当事人先对全部离婚问题达成合意,然后提出申请。 ②一方提出离婚问题的要求,另一方予以承诺的离婚。 ③调解离婚。这种类型有两种: 其一,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就全部离婚问题达成合意。 其二,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夫妻人身关系,经调解双方又对其后果达成合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