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运车变非营运怎么办理? |
释义 | 律师解析: 一方不履行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当对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瑕疵的,可以根据法律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可以分为: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是指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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