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登记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离婚的条件、程序和收费标准。离婚登记的条件包括自愿离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以及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包括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照片。离婚登记的程序包括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法律分析 本文旨在阐述离婚登记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离婚的条件、程序以及收费标准,以及离婚办理的具体步骤。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这种说法,只是说,分居两年以上的达到了离婚的自然条件,但是还必须经过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才能算是正式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离婚需要满足以下证件要求:一、双方协商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二、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登记证明书,作为办理离婚登记的凭证。因此,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出具离婚登记证明书作为办理离婚登记的凭证。 结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离婚登记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离婚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以及离婚办理的具体步骤。离婚登记需要满足自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等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件材料。离婚程序包括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签署同意协议等内容,并缴纳相关费用。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等细节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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