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已经患有的疾病,那么理论上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是,如果该疾病与发生的重大疾病无关,或者在购买保险时不知道该疾病的存在,那么保险公司仍然需要赔付。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了合同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不能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情况为由解除合同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根据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情况与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保险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