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出具栽定书 |
释义 | 对于人民法院什么情况下出裁定书是要按照解决的问题不同可以分为: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一、强制执行会搬走家里的东西吗 被强制执行拿不出钱不会搬走家里的东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搬走家里的东西的。强制执行会对被执行人一般是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二、撤诉需要几天时间 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法院制作民事裁定书需3至5天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从起诉到法院宣判之前这段时间,原告可以随时申请撤诉,而法院的判决一经公开宣告,就丧失了申请撤诉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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