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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的土地确权属于遗产吗
释义
    父母的土地不属于遗产,父母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对土地并不拥有所有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或国家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但是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一、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方式有:
    1、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同意,承包人自愿放弃承包土地,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2、发包人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已经成熟;
    3、承包商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全部迁移并落户外地;
    4、承包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耕种土地,当事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
    5、因国家建设需要,承包人承包的土地全部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
    6、由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原因,全部承包土地受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无法履行;
    7、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约定,闲置荒芜承包耕地两年以上的,发包人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二、征地后多久不开发可以收回
    1,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国家征用的土地,公民是无权收回的。
    2,对于承包集体的土地,承包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3,对于出让的土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老人去世土地会归谁?
    老人去世销户,遗留的土地,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老人家庭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所得收益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2、老人除家庭承包的土地之外的五荒地等土地,其承包收益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承包期内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3、老人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经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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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6: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