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营利法人旨在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而非营利法人则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分配利润给出资人。此外,还有特别法人,如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与法人不同,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分析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2、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3、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4、非法人组织,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拓展延伸 法人类型的明确规定:民法典对法人分类的详细解析 《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典之一,其中对法人的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法人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为公益目的而从事非营利活动的组织,如学校、医院等;社会组织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由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如社团、基金会等。这些分类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保障各类法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和社会的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可以根据其目的和性质进行分类。营利法人是以盈利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将利润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非营利法人则是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的,不向出资人或设立人分配利润。此外,还有特别法人,如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这些分类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保障各类法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和社会的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