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主需要承担部分租赁物的丢失。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依照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物,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的完好,除非租赁物的损坏属于承租人的过错。” 2.《物权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物权人对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人有权要求其他人尊重其物权,不得侵害。” 3.《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损害赔偿的计算,以当事人因物业损害所受的实际损失为基础。”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可以得知,作为房主,应当保证租赁物的完好,避免出现部分租赁物的丢失。若出现部分租赁物的丢失,则房主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租赁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并尊重彼此的权利,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