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承租人过世动迁怎么分配 |
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房承租人过世动迁分配有以下两点: 1、被拆迁租赁房属于遗产范围,应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2、实际占有人并非所涉及公房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因而其直接取得拆迁补偿款并没有法律依据。 承租人可以代表该户进行整体动迁协议的签订,但并不代表其有完全的支配权利。其他同住人或者被安置人有知情的权利及财产分配的权利。产权房则由产权人说了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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