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卖方不愿意卖了应该怎样处理 |
释义 | 签了购房合同卖方反悔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是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买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民法典做了房屋买卖公证房东不卖了怎么办? 做了房屋买卖公证房东不卖了属于违约行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网签后不买房了怎么办 网签后买方不买房了,卖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房子逾期不交,会怎么样? 房子逾期不交,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时间过长,达到根本违约程度的,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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