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侵权找哪个部门解决? |
释义 | 著作权侵权可以找人民法院和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各地方基层的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侵犯著作权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解决著作权的侵权处理方式一般是调解、仲裁、诉讼三种。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 一、著作权登记有哪些内容?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 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 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权利消失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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