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住证怎么注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 2、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3、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船舶等场所的,应当提交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 暂住证要到原来办理这张《暂住证》的机构注销。注销《暂住证》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明。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或社区居委会。 暂住证有有效期的,过期自然作废。如果暂住已经过期,就不再需要办理相关的注销手续,如果还在有效期限内,则需要办理注销手续后。 法律依据: 《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三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办理暂住证是当地派出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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