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窃过程中损坏财物损失处理如下: 1、盗窃并造成财物损毁的处罚,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致使财物损毁的,按照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从重处罚; 2、还构成其他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3、盗窃后为掩盖罪行等目的故意毁坏财物构成犯罪的,数罪并罚; 4、盗窃不构成犯罪,故意损毁财物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损财物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在盗窃行为,过程中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的,按盗窃罪从重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的,按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