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恶意注册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先申请为授权原则上。商标抢注给原权利人带来麻烦,给市场公平竞争带来不利影响,给商标审查机构带来巨大压力。关于恶意抢注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名义以不合理或非法的方式向商标局申请他人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