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被暂扣六个月的,不可以提早取回来。满期并进行相对惩罚后,才可以取回来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3条要求,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限期自处理决定起效之日起测算;惩罚起效前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一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再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限期,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申请办理。酒后驾驶证暂扣6个月应当在扣证后15天内到车辆管理所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然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在暂扣期6个月期满后拿着考试合格证明到车辆管理所申请领取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实行岗位的公安交警觉得理应对道路交通安全违纪行为人惩处暂扣或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惩罚的,能够优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将案子转交公安部门交通管理单位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