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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平等的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中规定的特别法人包括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为特别法人。《民法典》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作为独自的民事主体,要独自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自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4.能够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三、民法典中的法人分类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法人分类是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种: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2.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其中非营利法人又包括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等。
    

法律客观:
    


    一、民法典的按份责任有什么规定民法典中关于按份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处分权和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零八条【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二、按份共有财产怎么分割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进行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对实物造成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即共有物的分割可以以下几种方式:(一)实物分割如果共有物为可分物,分割后无损于财产的价值,这时可以按各共有人的份额对实物进行分割,使各共有人分得其应有部分。(二)变价分割共有物如为不可分物,即不能进行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减损财产的价值,如一幅古画、一头牛,或者虽然共有物为可分物,但共有人都不愿取得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予以出卖,各共有人依各自的份额取得共有物的价款。(三)作价补偿可以把共有物作价,除自己应得部分外,按份额补偿其他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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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