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术签字第一顺序人是配偶吗 |
释义 | 我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手术签字的第一顺序人是:患者本人和亲属。手术是必须要征得家属,或者跟手术关系人签字才能进行。本人可以签字,但必须是在意识正常,有分辨是非的能力的情况下。如果本人同意,但是家属坚决反对进行医疗手术的,那么医生也不能进行医疗处理。 1、签字的可以是患者本?,家属。紧急情况下如果患者??已经失去意识,或失去判断?,其同事,领导等都可以代签。更加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患者?命垂危,但?任何?陪同,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可以报医院领导同意,转?绿?通道,进?紧急抢救。 2、需要签字的情况:?如,?术,输?,进?某项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医疗措施之前。医?要向患者讲明?这项医疗措施有什么优点,可能会伴随什么样的并发症。然后,患者如果同意进?该医疗措施,就签字。否则,医?不得进?该操作。 3、本?可以签字,但必须是本?意识正常,有分辨是?的能?。如果本?同意,其家属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医?也不能进?医疗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以在家属不签字情况下手术。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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