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应注意什么问题 |
释义 | 代书遗嘱应注意的问题有: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被继承人应当意识清楚、精神正常,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一、代书遗嘱没有争议可以直接开始继承吗 对代书遗嘱没有争议的,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遗产。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二、安置房无证怎么立遗嘱呢 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须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上必须为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否则遗嘱涉及这部分的处理无效。 三、父母健在立遗嘱有什么要求 立遗嘱要求是立遗嘱人在意识清楚的状态下,有自主行动能力,且被分配的财产是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这种情况下的遗嘱才具备效力。立遗嘱的程序必须合法,如果是代书遗嘱,那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人代替书写,写清楚日期,并要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的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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