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牌可以跨省行驶吗 |
释义 | 临时牌照可以跨省行驶,但是只有在车管所窗口办理的临时牌照是属于跨行政辖区的,便可以跨省行驶,而且车主需要在办理时向车管所说明要跨行政区的,因此只有办理的临时牌照为跨辖区的临时牌照,才驾车出省。同样,只要车主办理的是跨行政辖区出行的,也可以在省内跨市出行,但是车主需要注意临时牌照的有效期是否过期。 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天的临牌号牌;在非本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30天的临牌号牌。通常我们需要办理的临时牌照有行政辖区内临时牌照和跨行政辖区临时牌照两种,这两种临时牌照的是有颜色区别: 1. 辖区内临时牌照: 如果是“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牌照,则仅限于本市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不能出省; 2. 跨辖区临时牌照:如果是“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牌照,则供机动车跨市行驶使用。 临牌可以上高架,但是需注意在高架上逆行扣分情况: 1、逆向行驶要扣三分,处罚是警告或者罚款;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 2、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不超车、不让道、逆行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的;机动车辆的交通规则:第四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4、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或者在危险路段行驶,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5、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掉头或者超车;对面车有会车的可能;前面的车辆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通过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繁忙路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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