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预发绩效应该根据公司预发绩效的管理制度执行,如果公司有约定预发绩效收回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进行收回管理。如果公司没有相关的制度,应该和当事人讲明情况和收回原因,获得认可和理解,让当事人交回预发绩效。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