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无权分割子女的个人财产。 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 孩子名下的房产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不损害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 一、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房产如何分配 婚后房产分配如下: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视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首付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人的子女。离婚时,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应视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该财产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该财产;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以一方名义登记。取得房产证的,应当属于买受人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5、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并取得房产证的,无论房产证以哪一方名义登记,该房产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哪一方拥有房屋,取得财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另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