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公司的分配如下: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成立的公司,那么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平均分割,取得企业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股权分割不仅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进行如下分割一是约定股权仍由持有股权的夫妻一方持有,获得股权一方对另一方给予折价补偿二是双方就股权比例和价格协商一致,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原本不是公司股东的夫妻一方,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就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转让所得的款项归其所有。此外,对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一、股权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