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中一方去世,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则先分出共有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另一半为逝者的财产,再进行遗产分割。若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分割财产,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被继承人死亡,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同的继承顺序中,每个人的继承权都是相同的,所继承的份额应当平均分配,也可以通过协商再决定每个人继承份额。此外,对于继承人以外的需要被继承人抚养,且没有生活能力、生活来源的人,协商一致后可以适当分一些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