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离婚时,父母双方有权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需经对方同意并达成协议,抚养权变更才能生效。若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不适宜,法院才可能支持。 法律分析 在涉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也享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权利。如果父母双方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并且对方也同意,那么该抚养权的变更就可以生效。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 拓展延伸 父母离婚如何行使抚养权变更权 父母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抚养权变更权是离婚后,父母对于抚养权发生变更时的一项重要权利。那么,如何行使抚养权变更权呢? 首先,父母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关于抚养权变更的协议。如果无法协商,则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咨询,为当事人提供合法合规的法律建议。 其次,父母双方在协议或判决中,应详细阐述抚养权的具体变更内容,包括变更后的抚养方式、变更后的抚养费用等。如涉及探望权、教育资源等,应明确具体内容,避免产生纠纷。 最后,按照协议或判决内容,父母双方应积极配合,确保抚养权变更的顺利实施。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权的行使,需要父母双方本着友好、合法、合规的原则进行。在遇到问题时,应积极寻求法律帮助,以保障孩子的权益。 结语 涉外离婚时,父母双方有权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但需对方同意。如达成协议并得到对方认可,抚养权变更生效。若对方不同意,除非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不适宜,法院也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