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交易失败时,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用。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如果中介人未能成功促成合同成立,就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如果双方事先约定或达成一致,中介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中介活动费用。 法律分析 二手房交易不成功时,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用。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或协商一致,中介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其在中介活动中必要的支出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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