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期间偷偷上课属于违反相关防疫措施要求,打乱国家防疫安排,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措施是一切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所以,疫情期间偷偷上课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因疫情期间偷偷上课的行为产生严重后果的,如引发病毒传播等,则触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自开辅导班举报如下: 1、私自开辅导班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严禁辅导班以任何名目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2、私自开辅导班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学生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机构投诉; 3、私自开辅导班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向该老师所在的学校进行举报。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