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户口登记条例》中关于户口登记机关设立户口登记簿的规定,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并详细说明了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的规定和户主的责任。 法律分析 去户籍管理部门修改更正,应只有一个长女。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法律规定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法律规定是指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合理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的过程。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遵循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具体的财产分割方式包括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形式,其中协议分割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而诉讼分割则是通过法院判决进行的分割。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需要考虑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债务分担等因素,并且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规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法律规定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需要依法进行,确保合理公正的财产分割结果。 结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中,应遵循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根据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债务分担等因素进行具体规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法律规定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需要依法进行,确保合理公正的财产分割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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