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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刑标准 -量刑
释义
    法律分析:
    1.刑罚的目的并不是惩罚而是预防犯罪,并不是刑罚越重预防效果越好,而是罚当其罪才能达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刑罚的轻重应当与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相当。法益侵害重刑罚相应就重;法益侵害轻刑罚相应就轻。法益侵害轻到一定程度就不会发动刑罚了。
    2.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一般认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形式特征,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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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