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了 营业执照 没有开店是不需要交税的。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 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