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过户算不算转移财产? |
释义 | 离婚后房产过户不算转移财产。离婚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房产分割要根据是否婚前购买以及是否共同还贷来决定。若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分割;若是婚后购买且没有特别约定,则应平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情形包括未对夫妻财产分配、对产分割协议纠纷、反悔引发的争议以及未分割其他财产引发的纠纷。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房产过户算不算转移财产? 不算,转移财产是指离婚前,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如果是办理过户手续,分割财产的不算转移。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以上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房产要怎么分?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除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加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乘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三、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情形有什么? 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 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夫妻俩离婚之后办房产过户,不算转移财产,办理离婚手续时分割房产,需要考虑房产的购买时间,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归个人所有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若是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屋,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均等分割。 结语 离婚后房产过户不算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考虑房产的购买时间。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此外,若存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要求少分或不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情形包括未分割财产争议、对产分割协议纠纷、反悔引发的争议等。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房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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