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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用借款合同和收据证实借款关系?
释义
    本文介绍了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明标准和欠条的处理方式。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明标准是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欠条没有载明债权人时,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欠款关系存在。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抗辩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和收据本身并不能完全证明存在借贷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的事实认定。如果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明确记载债权人,持有这些凭证的当事人提出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并且经过审查认为原告没有债权人资格,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一、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明标准及变化
    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明标准是: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民间借贷纠纷的变化:
    (一)加重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二)提高了债权人的证明标准。
    (三)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扩大,审判实践中容易造成混乱。
    二、欠条没有了怎么处理
    欠债没有欠条或者借条,债权人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就欠款沟通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欠款关系的存在。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拓展延伸
    生意欠款被起诉会怎样
    会被立案,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立案,在开庭时要求双方进行举证和质证,法官在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判决债务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债务人如果逾期偿还,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结语
    借款合同和收据本身并不能完全证明存在借贷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的事实认定。如果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明确记载债权人,持有这些凭证的当事人提出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并且经过审查认为原告没有债权人资格,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随着欠条的消失,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欠款关系的存在。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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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