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土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发生了农村土地纠纷,先应该是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以后还是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寻找人民政府来对这次的土地纠纷给出一个处理结果。如果对于人民政府的决定表示不认同的话,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一、土地纠纷打什么电话报案 如果是单位之间的土地纠纷,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话,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打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话,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宅基地证名字是我的,但别人盖的房子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