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多久报批 |
释义 | 法律分析: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条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第十一条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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