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当事人如何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1、听证范围,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2、申请听证的时间,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3、听证程序,(1)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2)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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