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属于工伤吗? |
释义 | 因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工伤的情况下,与保险肯定是没有冲突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定。先主张工伤认定,获得工伤待遇后,再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起诉车主或司机和保险公司。 一、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损失能否同时要求 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张的赔偿需要是没有获得的赔偿,像工伤医疗费用这些已经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再进行主张赔偿,再次主张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存不存在冲突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没有冲突,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 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当然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工伤是由于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则劳动者还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三、如何鉴定伤残的等级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流程如下: 1、首先当事人应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且获得工伤认定书; 2、其次,当事人应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评定; 3、然后,需要在十五日后领取鉴定材料,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再次复查。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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