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释义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等等。
    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和标准?
    1、悉数或部分运用国有资金出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运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且该资金占出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运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而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许主导地位的项目,运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借款、帮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3、运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借款帮助资金的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21: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