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停车位停车被撞责任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后车撞行驶中前车形成追尾交,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是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是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但是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形成追尾,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前车没有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追尾事故,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