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后,当事人聘请的律师或者 犯罪嫌疑人 家属均可以与受害人达成调解,但是调解成功与是否 刑事案件结案 属于两种法律关系。刑事案件达成调解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从轻处罚,但是追 不追究刑事责任 ,则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决定,对于公检法机关认定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作出 不起诉决定 ,也就是老百姓理解的调解结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